听到这句话,叶欢扫了一眼证词。
李浩然在停车场‘目睹’了分某的行凶后,不仅没有阻挡,反而悄悄返回到了车里。
等到分某开车离开后,他才选择离开。
而且,李浩然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。
叶欢站起来,打断了证人发言。
“李先生,你既然目睹了分某的行凶,为什么没有阻止他?”
李浩然平淡道:“这位律师,你没有听说过幸福者避让原则吗?”
“分某看上去明显已经跟社会脱节很久了,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没必要跟他拳脚相向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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